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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建设用地 保持成果防反弹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4-04-29 11:03

 

       11月26日,国土资源部公告了第一批通过规划审核的52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单。清理整顿开发区是持续近两年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重点,开发区的规划审核工作又是清理整顿开发区的重要环节,对开发区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是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推动开发区有序、规范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重要手段。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督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问:第一批通过规划审核的开发区的具体情况怎样?公告的意义何在?
  答:从今年7月开始,根据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有关要求,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商务部等部门,在各地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基础上,根据各地按规定上报的开发区设立批准文件、开发区规划审核图、保留开发区的论证资料等,对各地上报拟保留的开发区进行了规划审核。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即通常所指的“两个规划”)严格审核开发区的要求,我们对4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5个享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的工业园区的规划进行了审核,其中有52个经过审核予以通过,并向社会公告。
  公告的意义在于,有助于开发区对外招商引资,引导开发区的健康发展。还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全社会树立起集约用地、依法用地的意识。
  问:第一批公告的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而不是其他级别和类型的开发区,有什么考虑?
  答: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我国最早设立的开发区类型,批准机关是国务院。国务院在批准设立开发区时,明确了开发区的“四至”和面积。整体来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态势较好,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也比较高。在土地开发和利用过程中,能够按照较高标准,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培训和就业安置等问题。今后要重点支持国家级开发区的发展。
  问:请简单介绍一下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情况。
  答:开发区是土地利用的重要方式,在扩大开放,推进工业化、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良好的试点和示范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很多地方不顾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盲目跟风”设立开发区。有的市甚至提出各个乡镇都要设立园区。二是相互竞争,竞相压价。很多地方将各类开发区作为招商引资的招牌,采取补贴地价,配送土地,甚至“零地价”等优惠政策,造成土地资产严重流失。特别是一些开发区规避规划对建设用地的控制。一些地方和部门以为设立开发区可以不受规划控制,敞开用地,在设立时不征求土地、规划部门意见,违反“两个规划”问题突出。尤其是2002年下半年以来,盲目设立开发区,大量圈地,盲目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之风有蔓延之势,加剧了投资增幅过大、经济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不利于宏观经济的安全运行。
  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审时度势,果断决策,在全国开展了以清理整顿开发区为重点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监察部、审计署紧密配合,形成了“部门联合、经常督促、及时通报、公开调查”的工作机制,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周密部署,加强督查,明确政策界限,严格检查验收。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开发区清理整顿取得了积极进展,基本刹住了盲目设立开发区大量圈地之风,遏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开发区经过反复清理,不断加大力度,底数已逐步摸清。清理整顿之前各类开发区的统计数是3837个,到去年9月底查出各类开发区5524个,到12月中旬查出开发区6015个,规划面积3.54万平方公里。到今年8月,最终清理出有各类开发区6866个,规划面积3.86万平方公里。其中,国务院批准设立开发区171个,省级政府批准设立开发区1094个,其余的5601个开发区都是市、县、乡政府和各级部门设立的。
  经过前一阶段的清理整顿,到阶段性检查验收结束时,全国的开发区数量已经减少到2053个,规划面积压缩到1.37万平方公里。开发区核减数量占原有开发区总数的70.1%;压缩的规划面积占原有规划面积的64.5%。已退出开发区土地2617平方公里,复耕1324平方公里,收回闲置土地116.5平方公里。
  问:在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成效、开发区过多过滥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对开发区开展规划审核工作呢?
  答:开发区的规划审核工作是清理整顿开发区的重要环节。通过规划审核,进一步巩固开发区清理整顿的成果。
  通过五部委的检查验收和各省(区、市)政府的不懈努力,根据目前各地上报的情况看,开发区的数量已经减少了2/3,用地规模也压缩了很大的幅度。但是应当看到,有的地方对开发区的清理整顿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怕影响经济发展,还在等待观望;有的地方开发区在名义上撤消了,实际上没有落实,有的还在暗中招商,准备风头一过再重新开张。
  在此强调一点:对开发区进行治理整顿,并不是禁止开发区发展,而是要引导开发区规范有序地发展。
  问:开发区规划审核工作主要依据哪些原则来进行?
  答:主要有两个原则。一是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开发区的用地和规划要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开发区清理整顿以来,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这些都是开发区清理整顿的依据,也是我们进行开发区规划审核的具体依据。
  二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为基本条件,对经依法批准设立且符合“两个规划”的开发区予以公告通过。对省级以下开发区,除要求必须符合“两个规划”外,还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开发区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履行“占一补一”的义务;开发区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必须依法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问:5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有两个没有在第一批公告,您能解释一下吗?
  答:它们没有被公告各有原因:其中一个在批准设立时没有明确用地规模和“四至”范围,另一个则是原来没有被省政府作为开发区上报保留。两地政府正在与有关部门协商,一旦这两个开发区的有关材料完整上报后,我们将对其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清理整顿的要求,随后也将对它们予以公告。
  问:对已经通过规划审核的52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还有什么要求吗?
  答:在这52个开发区中,有35个是完全符合“两个规划”,有17个由于没有依法及时调整“两个规划”,存在少部分与“两个规划”不衔接的问题。另外,有22个未经国务院批准自行扩大了规划面积,扩区面积达311平方公里。
  这次公告通过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可以恢复正常的建设用地供应。对于公告通过的部分开发区规划与“两个规划”不衔接的,按国务院批准的范围和面积,依法修改、调整“两个规划”。对未经国务院批准自行扩区的,扩大的部分符合“两个规划”且原批准规划面积已充分利用,确有扩建需要的,按照规定上报国务院审批,不符合“两个规划”的,一律予以核减。
  问:下一步工作有什么打算?
  答:下一步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打算:一是继续抓紧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规划审核工作。对审核通过的开发区,陆续向社会公告。二是开展省级以下开发区的规划审核工作。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审核完毕后,我们将继续开展对经确认保留的省级以下开发区的规划审核工作。三是严格开发区建设用地审批,促进未通过规划审核的开发区进行整改。公告明确,未经审核通过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增加新的建设用地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