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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新疆也不可避免的拆迁纠纷维权案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4-04-26 15:19

美丽新疆也不可避免的拆迁纠纷维权案
 
    美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在国家拆迁建设的大背景下,也不可避免的发生拆迁纠纷维权事件。本案委托人是家住西环北路春光小区的武某与其姐,通过继承和受赠获得绿洲西路南侧的大弯巷42号和幸福路170号的房屋。但于2008年吐鲁番市政府为了城区改造发布拆迁公告,并依据拆迁补偿政策协商后于2008年4月15日与两姐弟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可那之后,拆迁方并未依照履行协议,单方变更拆迁改造工程,也未再对委托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协商与补偿,使得委托人合同、财产利益难以保障。

【律师简析】

    据律师了解,委托人经过各种自救形式的上访、申诉,已浪费许多时间。后聘请中国拆迁律师网的赵健律师为其代理本案,对专业办理拆迁案件的赵律师来说,长期的上访等形式既无实际效果,也影响了拆迁案件的最佳维权时间,故建议被拆迁人果断采取最积极最有效的维权方式才能最大化的保护自身利益,考虑实际优先性。
代理律师在经过对本案的调查之后,了解本案是属于政府直接出面的拆迁,未经过组建拆迁办公室等形式,首先通过信息公开先行调查关于本次拆迁的详细情况,了解拆迁公文及手续合法性,同时配合律师函方式寻求谈判的平台,另行根据拆迁情况果断启动相应法律程序维权,以建立最佳的平等谈判的实现。